致全市盟员的倡议书
日期:2022年07月27日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商丘市委员会 浏览: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交通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共商丘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商丘市区开展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自2022年8月1日起,按照不同时段、路段和区域,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禁行范围,加强对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规范管理。

党有号召,盟有行动。民盟商丘市委会号召我市全体民盟盟员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发挥党派优势和作用,在关键时刻体现广大民盟盟员的政治觉悟和责任担当,为推动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规范管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响应号召。广大盟员要带头遵守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规定,自觉做到在市区全时段、全区域不骑乘电动(燃油)三轮车和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带头不购买、不使用、不保留电动(燃油)三轮车和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和步行出行时,严格遵守交规、安全出行;自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文明出行相关知识,切实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发挥党派优势,履行社会责任。广大盟员要发挥示范作用,教育引导近亲属遵守《关于在商丘市区开展电动(燃油)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规范管理的通告》和《商丘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遵守交通规则,争当文明市民。带头做安全交通志愿者,到禁行路段开展劝导活动,文明劝阻电动(燃油)三轮车和未依法登记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电动四轮车在禁行区域、路段出行;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引导文明停放车辆,维护路段公共卫生。

三是坚持正向引导,积极做好宣传。广大盟员要带头宣传市区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规定,引导市民群众遵守规定、安全出行。积极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信息,坚决抵制造谣传谣、发布不实信息等行为。带头学习相关法规政策,引导群众正确理解、科学参与交通安全行动,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市区道路交通环境。

商丘是每个商丘人的商丘。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让我们矢志不渝跟党走,在中共商丘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为开展交通秩序规范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主动贡献民盟力量!

中国民主同盟商丘市委员会

2022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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