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商丘市委机关工作职责
日期:2014年06月06日 来源:中国民主同盟商丘市委员会 浏览:

民盟商丘市委机关工作职责

(2014年3月6日)

  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和有关规定,民盟商丘市委机关是民盟商丘市委员会的工作机构,是负责处理盟市委日常事务性工作和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的综合性内设部门。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行政、会议、后勤等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负责民盟市委各项工作目标责任制度的落实、运行及督查工作。

  第二条 负责盟市委会议的通知,有关会议的记录和简报工作。

  第三条 负责起草和撰写盟市委主要领导讲话稿、机关年终总结、目标管理工作运行计划和机关建设文件,撰写年鉴、史志、大事记等一般行政文件。

  第四条 负责制订、完善、规范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 负责机关事务的内、外联系,接待来访,办理机关公文和函电收发、登记、分发、送批等;负责盟市委文件编号、印送,印章和介绍信使用。

  第六条 负责办公室文件、财务、视听材料的立卷、归档等档案工作以及公共图书、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负责机关的保卫、保密及办公场所卫生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考勤和公共财产的管理工作等。

  第八条 负责机关费用报销、办公用品购置;报送财务等各类报表和材料,按时向主委报告财务收支情况。

  第九条 负责机关物品采购、报刊订阅等后勤保障及会务服务工作。

  第十条 负责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和

  第十一条 指导和管理基层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等活动。

  第十二条 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承办中共商丘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完成民盟市委会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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